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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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缴纳2018年度会费和《企业播报》电视栏目播出费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日期:2018-03-08
各会员单位:
       经研究,从即日起收取2018年度会费和《企业播报》电视栏目播出费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   一、关于会费。根据《章程》规定,促进会会员单位须缴纳会费,缴纳标准为:会长单位年度缴纳会费为10000元,执行会长单位年度缴纳会费为8000元,副会长、监事长单位年度缴纳会费为6000元,常务理事单位年度缴纳会费为5000元,理事、监事单位年度缴纳会费为3000元,会员单位年度缴纳会费为2000元。
       二、关于《企业播报》电视栏目播出费。《企业播报》电视栏目由临朐电视台和促进会联合创办,每两周一期,分别在临朐电视台新闻频道、经济频道、先锋频道播出,每期共播出38次。同时,对录制的视频除在电视台播出外,单独为各单位剪辑,便于各单位宣传时使用。本栏目由各企业自愿报名参加,栏目播出费为1000元/年。
       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所缴费用汇至促进会指定账户或交至促进会。(促进会账户名称:临朐县企业发展促进会,潍坊银行临朐支行账号:802160901421005256,临朐村镇银行账号:358010100100010515,汇款时请在附言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。)
  临朐县企业发展促进会
2018年3月6日